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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检察院强化检法协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字号:    】        时间:2025-10-14      

  近日,武昌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中,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与法院沟通协作,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该案源于2019年武昌区某地块旧城改造项目。被征收人田洋(化名)因拆迁补偿问题未与征收部门达成一致,遂起诉至法院。审理期间,双方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约定补偿款项于审计报告出具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田洋就此申请撤诉。

  后因补偿款未按时支付,田洋于2023年12月4日再次起诉。法院立案后,由田洋儿子田辉(化名)作为代理人参与诉讼。2024年4月10日,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征收部门向田洋支付补偿款和相应利息。

  田洋去世后,其子女就补偿款利息计算等存有异议,遂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相关申请被驳回后,又于2025年5月向武昌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经审查,检察官发现田洋在一审诉讼期间已经去世,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应当中止诉讼,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检察官进一步查明,田洋子女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主要是认为行政机关应支付拆迁款利息应从其父亲交付被拆迁房屋“两证”起算,不认可法院判决认定从审计报告出具7个工作日后开始计算。

  针对法院在诉讼中的审判程序问题,检察机关依法制发了检察建议,获得高度重视。双方就进一步提升审判程序的规范性达成一致。

  同时,为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积极协同法院做好田洋子女的释法说理工作,一方面指明在其诉讼中未向法院如实告知父亲死亡的事实,另一方面以征收补偿协议为依据,阐释判决中利息起算时间的认定标准。经多次沟通,田洋子女表示接受判决内容,检、法两家还向其详细说明了继承人领取执行款项的具体要求等。最终,这一件历时近2年的行政争议得到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该案的办理,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立场,也反映了检察机关通过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凝聚司法合力、共护公正的过程,实现了法律监督、矛盾化解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