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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

【字号:    】        时间:2020-11-18      

 

  区十五届人大

  (22)

  四次会议文件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4日在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付  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人大会议决议,以争创“市一流、省优秀、全国先进”为目标,聚焦监督主业,聚力拼搏赶超,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一、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三大攻坚战”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突出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各类犯罪,持续助力“平安武昌”建设。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犯罪案1270件1739人,批准逮捕995件1225人,批捕人数同比上升5.1%;受理审查起诉1668件2147人,提起公诉1262件1559人,起诉人数同比下降6.2%;突出惩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批捕杀人、伤害、绑架、强奸等恶性犯罪69件72人,起诉65件73人;持续打击网络电信犯罪,起诉网络电信诈骗、利用网络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7件23人;坚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把握逮捕必要性条件,减少不必要的羁押,全年不批准逮捕268件51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起诉117件145人。  

  (二)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全年共办理涉黑涉恶审查逮捕案件19件63人,其中批准逮捕15件40人;办理涉黑涉恶审查起诉案件7件35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17人,涉恶案件6件18人,起诉7件35人。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出补充完善证据等工作建议89条,纠正漏捕13人,追诉漏犯5人,追诉犯罪事实123起。对未以涉黑涉恶犯罪移送的6件案件以涉黑涉恶犯罪起诉,对以涉黑涉恶犯罪移送审查起诉的5件案件未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做到既不拔高凑数,也不降格处理。办理的任洪卓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为典型案例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座谈会上交流,并被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院出台的“捕诉合一”工作机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上点评肯定,并被省院王晋检察长作为“武昌模式”在全省推广。

  (三)从重打击金融领域经济犯罪

  对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金融风险隐患的经济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共提前介入非法集资案件侦查60余次,提出取证意见130余条,受理审查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67件81人,批准逮捕50件58人,提起公诉38件60人。

  (四)强化转隶后职务犯罪刑事检察工作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以来,围绕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责,确定专门力量做好与区纪监委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对接工作,加大对贪腐案件的办理,全年办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

  二、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对照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六大目标,我们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同步推进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实现检察工作平衡、全面发展。

  (一)强化刑事检察诉讼监督

  进一步完善了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制定了巡查监督工作办法。2018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件、撤案5件,对侦查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7份;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在“两法衔接”工作平台录入执法信息1744条;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并立案34件;追诉漏犯37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刑事抗诉5件,均获得市检察院的支持;成功抗诉的冷尚贤故意杀人案、张晓红组织卖淫案,入选全省十佳抗诉案件。

  (二)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0件,其中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7件,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5件,执行活动监督17件,督促履职1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份,回复采纳11份。

  (三)做实刑事执行检察监督

  采取拓案源、强监督、补短板的方法,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从“高墙内”拓展到“高墙外”。除对看守所开展检察监督工作以外,还扎实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刑事涉财产刑执行监督、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四项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围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羁押必要性案件立案审查121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95份,被办案机关采纳72份;办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案件13件,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办理刑事涉财产刑检察监督案件226件,办案机关采纳并立案执行216件。

  (四)做好公益诉讼

  紧密结合武昌辖区的地理和文化特色以及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在国有财产保护、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食药品安全、文物保护及烈士园陵保护等领域精准发力,努力探索出一条具有武昌特色的公益诉讼之路。全年摸排公益诉讼线索20件,发出诉前公告1份,诉前检察建议17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1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公益诉讼检察官工作室”,分别与区纪监委、区食药监局等四家单位建立了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积极组织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共抓长江大保护,促进绿色新发展”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系列活动,对食品安全领域的超市、网络餐饮开展监督工作,联合武昌区水务局开展巡江活动,助力长江大保护。办理的长江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2018年被列为湖北检察机关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之首。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多次被最高检公益诉讼工作专刊采用。

  三、优化检察服务功能,着力护航发展大局

  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发挥检察职能,在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多措并举服务武昌民营经济发展

  积极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制定《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非公企业、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八条措施》,在司法办案中积极落实对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司法政策;会同武昌区工商联召开了服务非公经济、保障创新发展座谈会,征求企业对检察机关提供法律支持的意见建议;会同区科产局在全区15个创新产业园设立了“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联系点”,打造“零距离”服务模式。一年来,我院共批准逮捕危害创新驱动发展犯罪案件25件54人,起诉17件27人。坚持依法宽容审慎的原则,对企业特殊岗位人员慎重适用逮捕措施,以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其中涉嫌犯罪的科研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等创业主体,依法不批准逮捕7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79次,走访相关职能部门60次,走访企业70次,召开座谈会83次。

  (二)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高度重视案件背后反映问题的系统分析研究,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发挥检察建议功能,着力解决社会治理体系中的漏洞和问题。积极配合区委对社区换届、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候选人开展资格审查2000余人次,向区委组织部、区纪委报送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32人次。在办理非法中介涉黑案件中,我们针对该行业在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得到了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措施整改,有效地保障了武昌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稳妥做好涉检信访工作

  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工作理念,积极做好各类涉检信访工作。2018年,共接待来访群众830余人次,其中集体访42300余人次;受理各类信访件99件,其中办理上级机关交办重大涉检信访案件13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发放救助金9万余元未发生一起赴省、进京以及越级上访事件。

  四、提升检察工作品牌,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2018年我们以争创“市一流、省优秀、全国先进”为目标,通过抓业绩、创品牌、育文化带动整体工作大力提升。

  (一)抓绩效促发展,打造一流业绩

  坚持检察主业核心能力体系全面发展,定期召开办公例会,司改推进情况、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绩效数据情况、工作薄弱点等进行研判分析,通过“定期查评+晒绩亮单”找短板、补不足,有效地促进了办案质量提高。2018年我院和个人共获得表彰68次,获得国家级荣誉4次,省级荣誉10次,市级荣誉36次,区级荣誉16次;公诉部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集体”称号。

  (二)抓特色促创新,打造未成年人保护一流品牌

  按照专人办理、分案起诉、回访帮教等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要求,积极开展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依法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年办理各类未成年人案件43件54人,开展社会调查32件次,邀请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41人次,指定法定援助17件次,封存犯罪记录15人次。大力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立了全市首家“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率先创立“三个一”工作机制和临界预防工作机制,启动“七色阳光”临界预防品牌项目,实行“1+N”帮扶教育联合团区委、区教育局开展“小葵花成长课堂”、“欢乐一夏、与法同行”暑期法治夏令营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启动“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2018昌检护苗专项活动,实现了辖区中、小学法治宣传的全覆盖;“心桥工作室”被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市唯一的“青少年维权岗”。

  (三)抓亮点促传承,打造一流文化

  我院以检察文化建设作为提升干警综合素质的重要抓手,在总结多年检察文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昌法秉正,厚德惟公”的八字院训;形成了立心、立本、立行、立业、立身的“五立”文化理念和“拼搏、实干、创新、团队、奉献”的武昌检察精神;建成了“职业道德群星谱”、“悦读昌检”读书分享会、“检校之光”业务竞赛等系列文化交流平台,使文化育检渗透进干警的日常生活中,为实现创一流品牌,争全国先进,重塑昌检新辉煌的发展目标提供了内生动力。

  五、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统筹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和其他检察改革任务,着力以改革促公正、增活力、提公信。

  (一)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

  严格贯彻中央和高检院部署要求,深入落实《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健全检察业务考评机制,制定《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业绩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突出结果考评与过程管理、定期考评与动态指导、综合考评与个案评查相结合,形成多手段全方位的执法办案考评体系。坚持把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案作为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形成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办理重大案件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办案质效。2018年,全院5名入额院领导共直接办理各类案件247件,人均办案49.4件。

  (二)全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改革

  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成立认罪认罚速裁案件办案组,建立繁简分流机制,用20%的办案力量办理80%的一般案件,用80%的办案力量办理20%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通过简化文书、减少流程、优先移送、集中办理等方式,使大量认罪认罚案件的平均办案周期由原来的15天减少为5天。2018年,办理认罪认罚案件974件1076人,占同期案件数的77.17%。                                                                                                                                                                                                                                                                                                                                                                                                                             

  (三)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强化诉前引导,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机制,促进侦查取证质量向庭审标准看齐,提前介入侦查案件86件,提出取证建议286件次。强化审前监督,排除非法证据130件;加强与律师之间的沟通,向律师公开案件信息2860条。强化庭审指控,通过庭前会议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公诉人出席庭前会议32次,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3次。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推动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28次。

  (四)强化案件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强化过程管控,促进司法办案的规范化水平和案件质量的进一步提高。2018年我院共组织开展案件评查6次,评查案件1376件,发现并纠正各类执法不规范问题49个;针对系统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99份,发出《案管情况通报》12,有效发挥业务监管作用

  (五)深化智慧检务建设

  2018年,我们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推进智慧办案、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支撑,助推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以一流的智慧检务提升检察监督能力,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目前,“检委会多功能信息化会议室”、“多功能图书阅览室”、“三远一网”、“智能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已建成,“智能化案管服务大厅”、“四位一体网上律师服务平台”、“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已初具规模。

  六、坚持从严治党治检,强力推进队伍建设

  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在强化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执行力上下功夫,推动检察队伍持续发展进步。

  (一)抓细抓实党建引领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我是党员,我做先锋”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发挥支部主阵地作用,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多种途径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社会活动,在全院大力弘扬忠诚担当、干事创业的职业精神,以培树正面典型,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构建符合我院实际的人才培养工作格局,制定检察专业化人才建设实施方案。积极发挥青年检察官生力军作用,以强化实践锻炼为重点,选育一批素质、有潜力的年轻干警参加省、市级公诉、民事行政检察、侦查监督、刑事执行检察等业务竞赛,所获荣誉和称号,创历年之最。

  (三)从严从紧狠抓纪律作风建设

  强化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健全纪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和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强力推进正风除弊专项行动,通过每周一次工作督察推进会,倒逼各部门抓作风、促管理、创业绩、争进位。组织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因私违规出国境、参赌涉赌、财务后勤管理专项检查,全力配合市院圆满完成对我院的专项巡视工作。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监督管理,开展检务督察8次,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75次,开展批评谈话16次。

  (四)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

  我们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省、市检察长会议、第十四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及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公开审查、论证会、座谈会和“公众开放日”活动50余人次;全力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公益诉讼调研工作和办案质量检查工作;运用新媒体加强检察宣传,通过检察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发布平台、“两微一端”发布各类信息两千余条,其中,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条,公开法律文书1173份。

  各位代表,2018年武昌检察各项工作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监督、区政府的支持、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和衷心感谢!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武昌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监督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发挥监督职能、服务中心工作、助推武昌经济发展的措施针对性还不够强,检察人员司法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专家型、复合型人才缺乏的短板尚未补齐。二是队伍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从严治检的制度措施落实还不够到位,少数人员仍存在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的问题。三是基层建设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夯实,人少案多、人才短缺等瓶颈问题还普遍存在,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的融合度有待进一步深化。对以上问题,我们将给予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武昌发展大局,强化监督职责,狠抓执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全面从严治检,以更加有为的责任担当,全力做好武昌检察工作。

  一、坚持不懈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把维护政治安全和防范各类风险放在首位。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充分运用批捕、起诉职能从严惩处危害金融安全、妨害精准扶贫、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以及“校园贷”、“套路贷”等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二是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破网打伞”,深入分析黑恶案件的发案特点和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密切关注把持基层政权、操纵行业市场等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堵漏建制、强化管理,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三是加大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打击、防控“校园霸凌”现象。认真落实检察长兼任中小学或专门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推动建立中小学法治教育常态化机制。四是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全面履职、主动作为。继续深入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五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打击侵害企业创新发展、企业合法权益及涉及民营企业合同诈骗、职务侵占、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慎办理涉及民营企业融资、纳税、创新投资经营模式等案件。

  二、坚持不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一是大力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从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提升检察官专业能力、强化监督制约、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与侦查、审判、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联系衔接等方面着眼,认真落实上级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工作新机制,探索对公安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监督。二是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重点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等制度;科学设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利用大数据完善办案评价机制。三是无缝对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主动衔接、有效衔接,着力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

  三、坚持不懈全面强化法律监督 

  一是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诉讼活动建立全流程监督机制,强化通过监督办案,拓展发现执法、司法违法行为的途径,实现监督与办案相统一,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相平衡,质量与效率并重。二是优化监督方式。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意见、再审检察建议、抗诉等不同监督方式,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跟踪监督效果,加强检察服务保障。三是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聚焦以公诉权为核心的监督主责,深化拓展诉讼监督主业,积极引入社会监督模式,加强送法进社区,以案释法经常化,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沟通,全面协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四、坚持不懈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坚持更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我是党员,我做先锋”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始终保持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二是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持续推进正风肃纪,持之以恒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坚持“刀刃向内”,对自身腐败“零容忍”。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从严从紧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三是坚持过硬能力培养。突出专业化建设目标,建立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管理人员分类培养管理机制。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依托优质培训资源,聚焦实战、注重实训、突出实用,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培养,加强检察业务专家、办案能手选拔使用,为武昌检察工作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各位代表,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和代表的审议意见,围绕高检院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忠诚履职,奋发有为,努力为推动“平安武昌”、“法治武昌”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注释

  (按名词出现先后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