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行刑衔接 | 完善反向衔接助力“天下无贼”

【字号:    】        时间:2023-09-04      

  坚持从政治着眼,从法治着力,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近期,武昌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武昌区关于推动区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聚焦行刑反向衔接,进一步完善内外工作流程,统一案件办理标准,推动社会治理质效提升。在深入打击盗窃犯罪,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同时,全面做实不起诉盗窃案件反向衔接便是一个“小切口”。

  李某某在武昌区某商业区门口见王某停放在此处的电动车的钥匙未拔出,便将该电动车盗走。经鉴定,涉案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480元。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2023年月6月,公安机关以李某某涉嫌盗窃罪向武昌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李某某系初犯,此前无违法犯罪记录,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违法所得也已追回发还给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该院决定对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不起诉决定作出后,该院根据案件情况启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由案件承办部门将对被不起诉人李某某给予行政处罚的意见移送行政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被不起诉起诉人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遂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对其作行政处罚,并及时通报检察机关。

  “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可以按照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反向衔接全覆盖,既可以避免“不刑不罚”,也是对行为人不能再犯的强有力的教育和警示。行刑衔接织密打击违法犯罪法网,是治罪与治理相结合的生动实践。”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张薇表示。

  下一阶段,武昌区检察院将围绕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行政检察”融合监督优势,强化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络,探索大数据赋能行刑衔接,增强法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