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武昌区法院、武昌区检察院、武昌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字号:    】        时间:2022-05-20      

  

(通讯员 第四检察部 5月18日,武昌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武昌区人民法院、武昌区司法局召开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座谈会。会议由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勋红主持。




  会上,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就本单位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永清,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慧,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付卫东代表三家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本次《实施意见》的签署,提出了法、检、司三家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确定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案件范围,明确了三家的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并就建立多元化解机制、联席会议机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司法救助机制、联合调研机制、普法宣传机制等进行了规定,为搭建武昌区行政争议化解平台,打通三方之间的信息壁垒,建立业务联合交流的常态化工作模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供了依据。


  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付卫东表示,本次座谈会的召开恰逢其时,法检司共同会签《实施意见》,能够对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形成有效的规范和约束,有效减少行政争议,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司法局正在开展的行政复议咨询服务试点工作、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初衷一致。法检司三家在落实《实施意见》的过程中,一是要体现司法文明,做到与区委相关精神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形成系统治理的观念,并在规定的基础上寻求创新与突破;三是要实现多方联动,三家各司其职,形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合力。


  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永清表示,法院积极支持、参与、推动《实施意见》各项工作机制的落实。《实施意见》的签署,能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打通法检司三家在化解行政争议过程中的沟通渠道,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化解潜在矛盾,消除社会隐患,起到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的良好效果。要做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常态化、多元化、规范化,各方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配合衔接,开展联合工作,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取得实效。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慧向区法院、区司法局对检察机关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途径,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三家单位共同服务大局,优化区内法治营商环境。区检察院将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合措施,提升工作质效,将《实施意见》实实在在转化为司法实践效果,努力形成先进做法与典型案例。

  下一步,武昌区检察院将以《实施意见》的签订为契机,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做实行政检察”的重要抓手,加强与法、司的协同配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支持依法行政、纠正违法、救济权利、定纷止争的多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