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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会签《关于审查判断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工作指引(试行)》

【字号:    】        时间:2023-11-09      

  11月8日上午,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与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会签《关于审查判断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武昌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黄丰宙,武昌区副区长、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局长徐舫出席活动。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副局长李昕,法制大队大队长沈士国,武汉市人大代表、武昌区南湖街道党工委书记郑丽霞,武汉科技大学教授戴中祥,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凯参加活动。武昌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活动。活动由李昕副局长主持。


  武昌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晓明对《工作指引》作解读。武昌区副区长、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局长徐舫与武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慧代表双方会签《工作指引》。


  “建议将社会危险性评估和大数据结合起来,推进量化评估走深走实。”“《工作指引》落笔即是进步。工作指引内容全面、体系完整、细则详尽。”“这个《工作指引》体现出‘四有’,即有人民情怀、有探索创新、有挑战难度、有责任担当。”与会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就《工作指引》发表意见,并就优化社会危险性评估提出建议。

  武昌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黄丰宙作总结讲话,并就《工作指引》的理解、贯彻、落实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工作指引》的战略意义。要充分认识到会签《工作指引》,是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的坚实保障,是精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必经选择,是推动实现刑事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二是要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社会危险性审查整体合力。要促使检警在更高层面达成共识、同向发力,也要持续推进构建非羁押实质性监管体系。三是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武昌实践。要强化思想自觉和使命担当,传承武昌“首义精神”,发挥“首位之区”优势,通过生动实践不断丰富武昌轻罪治理工作模式,完善《工作指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文件,在理念更新、机制建设、能力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共同推进司法与社会治理有效衔接,力求共同塑造良好社会治理风貌,答好人民的法治“考卷”,做出“武昌实践样本”。